关于成立建筑工程系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的通知
为规范开展学术活动,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决定成立壹定发edf网站建筑工程系第一届学术委员会,委员会组成如下。
主任委员:张本福
委员:陈燚群、陈康龙、周 云、高 翠、周艳华、张明艳
附:学术委员会职责、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
学术委员会职责
1.制定系学术活动开展计划;
2.审议系专业设置、专业建设计划、专业培养方案;
3.审议系重点专业、重点扶持专业建设方案并负责系级考核;
4.审议系专业带头人(专业负责人)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方案并负责系级考核;
5.审议系教科研项目(含质量工程项目)申报并负责项目开题、中期检查和结题系级管理工作;
6.审议系教科研成果、教学成果申报;
7.审议系教师职称和“双师”资格认定申报。
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
1.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2年一届任期制,每2年进行一次换届调整;
2.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工作例会(每学期1次),讨论系级学术工作事项。遇有重大学术事项,可根据工作需要,随时召开会议;
3.凡需要表决的议题,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会议。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的,二分之一及以上委员同意,方能生效;
4.重大问题决策,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;
5.学术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,可指定若干委员形成专题组,负责专门任务的实施并将实施结果及时向学术委员会会议汇报;
6.学术委员会委员应遵守保密纪律,实行回避制度。
版权所有:壹定发edf网站 - edf111壹定发官网登录 Copyright © 2018 . All Rights Reserved E-mail:hfjjxy@163.com
地址:合肥市环湖东路中段360号 邮编:230031 院办电话:0551-65630892 传真:0551-65630893 招办电话:0551-65630878 0551-65630870
皖ICP备05006643号 技术支持:龙讯科技